LIHKG 的士司機原否認兜路 審訊中途認罪判罰款八百 求情引述朋友指「忠忠直直咁揸的士都要畀人告,你忠忠直直嚟做咩嘢?」
曇花戀上豔陽 2024-10-24 20:28:58 差3公里都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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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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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 2024-10-24 20:30:23 呢單野就算dc9 無錯都好, 希望都可以嚇下其他垃圾的士狗
NVDA升升升 2024-10-24 20:30:41 案情:被告採用的路線
比警方路線長 3.34 公里

案情指,2024 年 2 月 14 日上午 1 時 44 分,乘客林瑋善與友人,於金巴利道近美麗華廣場外,登上被告曾遠輝駕駛的的士,先去元州商場,最後目的地為宋皇臺道傲雲峰,林無提供的士路線。

被告沿金巴利道、天文臺道、漆咸道南、公主道、太子道西、荔枝角道、東京街、元州街到達元州商場,然後林的友人先下車,林沒有印象到達元州商場的計程標顯示金額。之後被告從元州街繼續出發,前往傲雲峰,沿元州街、興華街、通州街、荔枝角大橋、加士居道天橋、東九龍走廊、宋皇臺道。

期間,林向被告指出有繞路問題,到達目的地後報警求助。計程錶顯示金額為 137.7 元,林付款後下車取得收據,顯示收費路程為 14.44 公里。

交通調查組警員接手本案,被告亦向警方提供行車過程片段。警員以警車量度事件中一條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前往目的地,即由起點從金巴利道開車,經天文臺道、漆咸道南、公主道、太子道西、荔枝角道、東京街、元州街到達元州商場外,路線長度是 5.6 公里,其後在元州街開車,經昌華街、長沙灣道、界限街、馬頭涌道、世運道、宋皇臺道停車,路線長度是5.5 公里。全程總長度是 11.1 公里,可見被告採用的路線比警方的路線長 3.34 公里。
四萬哥 2024-10-24 20:31:04 所以Uber對司機都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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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碼路線價錢大概有得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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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萬哥 2024-10-24 20:32:45 唔關事啦,有人都提考的士牌都係考最近,所以無得唔認
完全封鎖麻煩友 2024-10-24 20:32:50 咁你問政府嘛,條例又唔係我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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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萬哥 2024-10-24 20:33:50 所以正常的士佬會問句「係咪行尖山?」
張敬軒世一x2024 2024-10-24 20:33:54 好簡單
我犯法 但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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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係印佬隻狗 2024-10-24 20:34:04 以乘客福𧘲揸車已經係合理辯解
the queen v tam shu wa
It seems to me beyond doubt that what the driver did amounted to reasonable excuse. He acted according to the light of his own judgment, in good faith, in the interests of his passenger. He said that if he had taken the more congested route, the taxi might have had to wait and for every minute of waiting 90 cents would have been added to the meter. The passenger might have ended up paying more. Upon these facts I cannot see how the conviction based on his having no reasonable excuse can be sus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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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帝印鈔機 2024-10-24 20:34:33 本身都on9
兩站完全唔順路
分開搭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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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住唔忿氣篤鳩的士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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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真允許 2024-10-24 20:35:39 其實佢唔認可能都判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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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萬哥 2024-10-24 20:35:40 應該送條女番屋企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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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牙樹牙 2024-10-24 20:36:00 跟導航會揀上橋會寫快一兩分鐘 但實際上要睇加士居道橋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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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醒又係新一日 2024-10-24 20:36:10 新界的士機場接客的確只能行城隧,唔可以行尖山
擅長逃跑的郭魚 2024-10-24 20:36:19 我諗dc9因為自己答辯 所以自己做埋辯方律師嘅野
佢應該係想講 1.乘客又唔講行邊條路 2. 我係行咗15km 果條路 但仲快過佢11km果條啦
可惜 dc9又辭不達意 又懶 唔去證明兩條路所需時間 大佬 你求其都拍下片 計下時 喺同一時段行11km果條路所需時間吖

DC9上哂年紀 一味覺得世界迫害佢地 平時因為香港社會中個個都偏向息事寧人 冇人同佢嘈同佢打 就以為自己才高八斗 人中龍鳳 依家一上庭就醜態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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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係印佬隻狗 2024-10-24 20:36:30 同埋
最直接路線唔一定最切實可行
就咁睇
控方都無證明到條路切實可行添
熱菇誠 2024-10-24 20:36:42 唔忿氣送人返歸冇下文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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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件事係咪通晒呢
無人定我去或留 2024-10-24 20:37:50 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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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已經昇起 2024-10-24 20:38:08 咁跟政府路牌標準就有機會成為合理辯解
如果跟法律文字上就係要行城隧
因為的確係短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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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逃跑的郭魚 2024-10-24 20:38:14 依d真正留番同個官講
偏偏機會黎 佢又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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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係印佬隻狗 2024-10-24 20:39:09 照咁睇
條友醉酒行條無咁chok 嘅路等佢無咁易嘔都係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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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tec 2024-10-24 20:39:41 兩條都得同埋要睇時間路況(早/晚定繁忙時間)
只係客人慣性行開邊條
你夜晚唔塞車揀條最短(界限街)已經無死
你日頭揀最短(界限街)來塞
我覺得客人至多屌你唔識路未去到兜路咁嚴重
熱菇誠 2024-10-24 20:39:49 香港地 舉證嘅責任唔係喺控方度咩

差佬話行差佬路線冇紀錄到行車時間喎
十二皇方牌 2024-10-24 20:40:38 一條遠路但時間短(可能少燈/ Highway)

另一條近路但時間長

Popo 兩條都試晒距離但冇記錄行車時間
太陽已經昇起 2024-10-24 20:42:09 呢個的士佬又慘既
罰又係罰得$800
請個律師都唔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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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覺得一把年紀有呢啲案底冇咩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