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咁快
2023-4-2 07:38:45
同樣,可以修一修改原來既 case ,分成幾個 cases:
Nazi 化學家,做 YouTuber ,教化學知識普及。
n1. 如果佢借 channel 宣揚 Nazi 理念,似乎有問題。
n2. 如果佢本人好分開科學理念同政治理念,而就內容上都完全無借 channel 宣揚有 Nazi 理念既內容。咁係咪,喺佢既 YouTube 片無內容係不道德下,只就佢本人係 Nazi 人,佢就應該禁止做 YouTuber ?
n3. 如果佢曾經做過 case 2 中既 Nazi 人,但已經改正去反對 Nazi ,並且認為 Nazi 係錯。佢係咪都應該禁止做 YouTuber ?
對應鹽叔 case ,相關既補充:
s1. 如果鹽叔拍片支持人不誠實,會有問題;但探討人有誠實既多元關係,似乎就已經內容上無問題;就算探討甚至支持女性有墮胎權,都似乎無問題;但支持不安全性行為就有問題。
s3. 點樣判斷真正知錯同扮野?如果唔係佢身邊既人,係要透過遠距離猜測?距離遠既人應該幾相信自己既猜測?
上述既 YouTuber cases 同學術 cases 類似:
一係,喺前提中,已經有理由去禁止 Nazi 化學家做 YouTuber 。
否則,似乎要進一步講 Nazi 化學家同鹽叔既 cases 有咩重要分別。
咁佢既道德問題,都唔影響佢化學知識上既權威。
政治道德評價,同學術操守評價,可以有關,但不必有關,並且可以互相獨立。
佢既化學知識可以有獨立於政治道德,而有既客觀學術評價標準。
去返鹽叔,可以討論既問題:
科學知識同哲學知識有無咩唔同,使得愛情關係既道德,會影響其學術操守。
就算,假設道德哲學既部分既學術質素,可能會受當事人既道德實踐有壞影響。
但哲學中唔係所有部分都係有關道德事。
如果要 claim 非道德部分既哲學都會受愛情關係既道德影響,咁似乎就有責任解釋同舉證,鹽叔既 case 同 Nazi 化學家既 case有咩唔同,使得有唔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