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我約會就傷害妳」 南韓地鐵員工殺害女同事判40年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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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神獸
2023-2-8 20:20:37
「不跟我約會就傷害妳」 南韓地鐵員工殺害女同事判40年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韓國一名男子長期跟蹤騷擾工作場所女同事,最後痛下毒手殺害該女,被判處40年有期徒刑。(圖擷取自「韓國先驅報」推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一名男子跟蹤、殺害工作場所女同事,地方法院7日判處40年有期徒刑。法院指出,這是一起「報復性殺戮」,該男曾威脅受害女子接受其追求,若不從就監禁或傷害她,警察一度接獲報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未成功。
根據《BBC》報導,現年31歲的全周煥(Jeon Joo-hwan,音譯)在南韓地鐵工作,並在工作場所結識受害女子,在女子被殺害前,全周煥跟蹤、威脅該女長達2年多的時間。全周煥對該女展開熱烈追求,期間打了300多通電話給該女,央求該女和他約會,同時威脅「若拒絕就傷害妳」。除此之外,全周煥私下傳污辱性字眼訊息和偷拍影片給該女。
當時受害女子通報南韓警方介入調查,向法院申請拘留全周煥,但法院從未批准針對全男的保護令,也未曾被判監禁,當局甚至將他視為「低風險」族群,全周煥也因為此通報失去地鐵工作。
全周煥最終仍被控犯下跟蹤罪,然而,就在他出庭受審之前,他在首爾地鐵站找到正在值班的該女,在公共廁所中將她殺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判決書指出,從全周煥的證詞看來,他似乎下定決心謀殺該女,稱這是一起「報復性殺戮」。
這起社會案件喚起南韓大眾對「騷擾」的重視,呼籲當局應修《騷擾法》,其中一條規定是「只有在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起訴跟蹤者」,批評者認為這一附加規定很可能迫使受害者撤回案件;韓國法務部已同意刪除該條款,但議會尚未批准通過。
而南韓警方未能妥善處理受害女子生前投訴、採取適當行動也在南韓國內招致強烈抗議,不少南韓民眾呼籲應進行法律改革。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420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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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軟必豬
2023-2-8 20:23:25
不要去暗戀
:^(
阿斯蘭
2023-2-8 20:26:43
毒撚悲歌
:^(
膠心批
2023-2-8 20:27:21
:^(
港共總書記
2023-2-8 20:28:16
報復
性
殺戮
Javert
2023-2-8 20:50:56
此回覆已被刪除
慈顏常少
2023-2-8 20:56:17
連登之光
:^(
人生可否重來
2023-2-9 13:11:39
:^(
小麻老公
2023-2-9 13:13:40
:^(
:^(
天滅土共
2023-2-9 14:31:09
下等生番國家
天才小釣手
2023-2-9 14:31:33
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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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乜
2023-2-9 14:31:58
泡狗同連登毒撚一樣咁嘔心
:^(
:^(
流浮山Neverland
2023-2-9 14:34:09
南韓警察比人屌到仆街
報狗又唔理
Karna
2023-2-9 14:34:48
此回覆已被刪除
權恩彬男朋友
2023-2-9 14:36:05
屌 悲乜撚嘢歌 變態就變態啦屌你老母
:^(
:^(
RW
2023-2-9 14:36:47
最大問題係警察唔理...
同日本果幾單類似事件一樣, 班警察要負最大責任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6%A1%B6%E5%B7%9D%E8%B7%9F%E8%B9%A4%E7%8B%82%E6%AE%BA%E4%BA%BA%E4%BA%8B%E4%BB%B6
姐打羅夫
2023-2-9 14:39:28
香港都有天恒邨滅門案
AcadiaofMyYouth
2023-2-9 14:42:19
係咪都扯毒撚落水
:^(
條友做D野有邊忽同"毒"有關係
cfy001
2023-2-9 14:43:59
不要暗戀...
RW
2023-2-9 15:01:07
香港果單係警察有種唔想介入人地家事既想法
而且因為身份證問題受害人唔敢反抗, 最終導致慘劇
日本韓國果兩單比較嚴重
因為兇徒係外人, 而警察真係唔做野而令慘劇發生
日本果單事後仲千方百計去掩飾件事
孔大龜
2023-2-9 15:06:08
此回覆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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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城友奈是勇者
2023-2-9 15:08:16
好alpha
主動,勇敢,有主見
:^(
阿斯蘭
2023-2-9 15:08:43
唔識望標題同內文?
一廂情願追人,但人地唔受溝就威脅要傷害人,唔係毒撚係咩野
:^(
美麗新後侵時代
2023-2-9 15:50:48
成個社會咁壓抑
真係旅行就得 長住生活不了
:^(
AcadiaofMyYouth
2023-2-9 15:53:06
你講緊嗰個係白卡
:^(
會追囡已經唔係"毒",連毒撚點解都唔知學人派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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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一名男子長期跟蹤騷擾工作場所女同事,最後痛下毒手殺害該女,被判處40年有期徒刑。(圖擷取自「韓國先驅報」推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一名男子跟蹤、殺害工作場所女同事,地方法院7日判處40年有期徒刑。法院指出,這是一起「報復性殺戮」,該男曾威脅受害女子接受其追求,若不從就監禁或傷害她,警察一度接獲報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未成功。
根據《BBC》報導,現年31歲的全周煥(Jeon Joo-hwan,音譯)在南韓地鐵工作,並在工作場所結識受害女子,在女子被殺害前,全周煥跟蹤、威脅該女長達2年多的時間。全周煥對該女展開熱烈追求,期間打了300多通電話給該女,央求該女和他約會,同時威脅「若拒絕就傷害妳」。除此之外,全周煥私下傳污辱性字眼訊息和偷拍影片給該女。
當時受害女子通報南韓警方介入調查,向法院申請拘留全周煥,但法院從未批准針對全男的保護令,也未曾被判監禁,當局甚至將他視為「低風險」族群,全周煥也因為此通報失去地鐵工作。
全周煥最終仍被控犯下跟蹤罪,然而,就在他出庭受審之前,他在首爾地鐵站找到正在值班的該女,在公共廁所中將她殺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判決書指出,從全周煥的證詞看來,他似乎下定決心謀殺該女,稱這是一起「報復性殺戮」。
這起社會案件喚起南韓大眾對「騷擾」的重視,呼籲當局應修《騷擾法》,其中一條規定是「只有在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起訴跟蹤者」,批評者認為這一附加規定很可能迫使受害者撤回案件;韓國法務部已同意刪除該條款,但議會尚未批准通過。
而南韓警方未能妥善處理受害女子生前投訴、採取適當行動也在南韓國內招致強烈抗議,不少南韓民眾呼籲應進行法律改革。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420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