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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嘅叫阿匡,算係我朋友,只係朋友都有好多類型,損友嘅話,阿匡真係無得頂。就是他帶我去酒吧,開展我夜生活。第一次踏入酒吧,五光十色嘅燈,舞池、陌生人之間摸嚟摸去,然後就去廁所解燃眉之急。原來男女男男一齊,可以咁快、咁即食。
「我好肚餓。」
「自助餐仲未食飽!?」我斜視而望,嗰度係五千多元。
「的確有一點點餓,如果再飽一點就好。」
我差啲想拎拖鞋飛佢。
「好啦。」我拍拍手,拍掉手上嘅塵土,然後逐間房開門問:「鬼呢?你可以出嚟。」
「嗯?」
「唔係每次嚟嘅時候,等一陣就會有鬼出現咩?」我說:「遲嚟不如早嚟,早啲出嚟就好,早啲寫完。」
「不一定有鬼啊。」
「咩意思?」
「凶宅不一定有鬼啊。」佢話:「有可能其實是你們人類自以為有鬼,心理作祟。有可能那隻鬼某一天放下執念,已經去陰間投胎了。有可能是他不想顯露也可以。」
「咁到底呢度有無鬼?」我問。
「我哪知道。」
「你唔係神仙咩?一睇就知啦。」
「我是神仙,不是道士。」佢又拎出燒烤味嘅薯片,打開,瞬間食咗四塊,津津有味咁舔着手指,臉上流露笑意。
「咁就大鑊。」我說。
「什麼意思?」
「上次故事收視低咗,呢次如果更差,就會腰斬,可能我份工都不保。」
「你作不可以嗎?反正其實沒有人知道。」
「我係記者,唔係作家。」
「有什麼分別呢?你們人類分那麼多職業真奇怪。」
「你哋陰間都有唔同崗位啦。記者報導事實,作家係創作故事。」
相處一段時間,我已摸清孟采蘩,只要複雜一啲,超出佢嘅認知,佢就會話係奇怪。
例如坐車佢覺得有唔同種類嘅車係奇怪,我已唔止一次聽到佢講,點解要分巴士、的士、小巴、私家車。
「總之有車就上不可以嗎?」
在陰間或許可以,但人間唔可以,隨時將你溶咗。
等咗一陣,都係無人,我哋只好先落樓買啲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