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外聘大狀庭上手機響《願榮光》鈴聲 傳刑事檢控科禁該大狀接手「社會事件」檢控
看起來好像不錯 2021-12-8 11:28:02 做咗廿年,接呢啲case,用榮光,上庭響
同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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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nggd 2021-12-8 11:29:13 個大狀心諗 有本事唔好搵我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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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罷工緊 2021-12-8 11:31:04 用黎明首《全日愛》前面音樂嗰part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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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弦阿姨 2021-12-8 11:31:07 蠢撚過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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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大學生 2021-12-8 11:31:57 有咩冇可能,特登唔特登都係合理推論,真相得佢一個知。
矮人礦工 2021-12-8 11:31:58 此回覆已被刪除
字瑰筆儒 2021-12-8 11:32:08 咪係
其實係傲寓樓盤宣傳片歌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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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蔥 2021-12-8 11:32:17 又要捉鬼,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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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啥哈哈 2021-12-8 11:35:19 大律師唔係有規則能力範圍內接到就要接唔俾揀case嘅咩?
唔想講野啊啊啊 2021-12-8 1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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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澤冬菜 2021-12-8 11:39:18 下次上庭播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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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_綺貞 2021-12-8 11:40:16 好好玩?
barleysilage 2021-12-8 11:40:22 律政司一直沿用外聘制度協助檢控工作,標準外判表中按律師擁有的經驗細分為A及B名單,A名單屬於年資深及表現較佳的大狀,相反B名單屬於經驗較淺的大狀,但多年來律政司一直未有就A名單內的大狀費用調高,隨着反修例案件暴增,此類「社會事件」(public order event)案大部分安排在裁判法院審理,也必須由A名單內挑選大狀擔任外聘檢控工作,但若處理涉及三天審訊或以上的社會事件,A名單大律師的收費竟低於外聘B大狀的收入,這種現象令有足夠工作經驗的大狀卻步,結果檢控工作落入一些疑有「政治立場」的大狀手中。消息指,早前有位超過二十年經驗的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檢控期間,其手機突然響起,而手機鈴聲正是《願榮光歸香港》。

星島真係垃撚圾報紙
講咁撚多廢話 就係想解釋DOJ個制度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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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因為太多case"所以"有黃絲大狀
3年cd-rom 2021-12-8 11:41:30 真荒謬點解上面咁多人覺得制裁會燒到一個律政司嘅外聘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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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制裁都係律政司堆高層死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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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千手卓一夫 2021-12-8 11:42:56 擺明突登 未見過有人2021年用榮光做鈴聲
人在做,車在震 2021-12-8 11:44:23 有資格撚鳩doj都真係幾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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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紙箱 2021-12-8 11:44:39 唔想臭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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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烤箱 2021-12-8 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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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係何妖版黎
吸濕大笨象揸支槍 2021-12-8 11:51:33 此回覆已被刪除
牛熊餅 2021-12-8 11:51:52 我覺得有心,做到呢D位,點會犯呢D錯
喵喵貓 2021-12-8 11:54:00 呢個係人才,國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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撚face 2021-12-8 11:55:26 唔講咁多 即係駁嘴
危險勿用 2021-12-8 11:56:53 此回覆已被刪除
一個打一個 2021-12-8 11:59:16 唔想反人類
又唔係無job
講唔羸就屈毛 2021-12-8 12:00:39 講就咁講姐 你唔係信呀嘛 大把"合理原因"推啦

撞期呀 身體原因呀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