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睇完新聞、聽到壞消息,喊到成面口水鼻涕之後,都係抹返乾塊面,繼續做嘢。 "Sometimes we act, not for ourselves, but because we believe plainly and simply i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1]" 堅持做正確的事,堅持做一個心地唔壞的人,唔需要一個好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所謂嘅「跳崖」其實就係咁嘅一回事,所有人都明知會死,明知會痛,明知呢個舉動「不智/送頭」,但大家都選擇去做。 「愛就係選擇,選擇就係捨棄,犧牲就係意義」,你有幾撚鐘意香港,就會有幾多嘢願意捨棄。
當然我唔可以話呢件事必然有用,咁講係畀緊假希望大家。大家都一直係trial and error緊,每個身邊嘅人都試緊好多方法,想窮盡一己之力去為香港做啲嘢。冇人包生仔,但唔做一定唔會有改變,試下囉,咪試下囉。尤其係自己手頭上仍然有一份自由,尤其係我仲可以晌屋企掛起「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唔駛擔心俾人爆門入屋見到,我好似更加應該把握呢份自由,去試下搵一啲新嘅可能性。
上星期因為份聯署同其他工作,去咗柏林一趟。一日做完訪問,去咗行East Side Gallery, 响一幅柏林圍牆嘅塗鴉上面寫住 "Du hast gelernt was Freiheit heisst und das vergiss nie mehr“ ,英文係:You have learnt what freedom means and never forget that. 之後去咗見一個曾經响東德時期嘅反對派組織"Umweltbibliothek"嘅人,佢好輕描淡寫地帶我哋行咗一圈曾經嘅Stasi (東德情報組織)嘅總部,講解佢同佢嘅同伴做過咩,經歷過咩。個一刻我係覺得好震撼,曾經有其他人,响一個極權下生活,然後透過種種努力,成功獲得自由。得到過自由,係一件一個人一世都冇辦法忘記嘅事。執住呢一種自由嘅感覺,執住呢一份執著,我哋會一齊行落去。
最後,我想多謝身邊嘅人,為咗保護佢哋我唔開名了(你哋自己知自己事)。 除咗實務上有你哋幫手之外,多謝你哋同我一齊面對呢啲事,我愛你哋。
[1] Miss Sloane對白,我最喜愛角色,沒有之一。
https://www.facebook.com/glacierc.kwong/posts/10158507761327777
【滑鼠派會員召集】
TLDR:
發起咗個聯署。儲齊50,000個簽名,响德國國會就會有關於制裁中國嘅聽證會。請求大家去簽個名。 大家可以買定機票嚟探我,不然就應該要等到光復後我哋先會面對面再見。先行謝過各位。
聯署中文版:https://bit.ly/2ZZxtAD
聯署方法:https://bit.ly/3mNgmvp
聯署網址:https://bit.ly/35Z4LDD
English Version:https://bit.ly/3478FYL
同埋我開咗patreon, (唔賣相,賣吹水/生活瑣事/社運感悟),希望多多支持: https://www.patreon.com/glacierkwong
××××××××××××
聯署內容(中文版)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法,可見中共以威權手段管治香港。中國政府利用類似法律壓迫宗教人士、維權人士、記者及異見人士。因此,我們呼籲德國聯邦議會就《港版國安法》制裁中國及制定相關政策。
中共繞過香港立法會,通過並頒佈《國安法》。《國安法》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開始生效。立法顯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國際法。
多年來,中共政權在中國大陸利用類似法律打壓異己,多名異見人士受到嚴刑迫供,甚或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遭到扣押十年或以上。
新法案危及在香港居住人士的人身安全。秘密警察可於香港執法,審理相關案件的法官由忠於中共的香港政府委任,釋法權亦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違反《國安法》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疑犯亦有可能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審訊。
《國安法》亦增加在港德國人遭到政治迫害的風險。倘若他們曾公開支持香港民主運動,將有機會被控「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及「參與或組織恐怖活動」。若七百間駐港德國公司和四千名德國公民過去曾於任何地方公開批評中共,他們的人身安全將因而受到威脅。
因此,我們呼籲德國聯邦議會:
1・對所有違反國際法及侵犯人權的人士或與相關人士合作的銀行決策人實施入境管制、凍結其資產及進行其他制裁;
2・促請德國政府於國際法院控告中國違反國際法;
3・促請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理事國之一的德國政府就香港召開「阿里亞」模式會議;
4・促請德國政府要求聯合國相關組織指派特別代表駐守香港;
5・促請德國政府取消歐盟與中國高峰會,並公開表明是次決定是基於香港的《國安法》;
6・就軍民兩用產品實施更強硬的出口管制以防止香港保安部門濫用;
7・促請德國政府向香港發出旅遊警示,並就德國公民可能受到威脅發出安全資訊;
8・促請德國政府終止由二零零六年起生效的德國香港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9・促請德國政府於中國違反國際法時召見中國駐德國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