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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強調,警署警長指示同袍宣佈拘捕被告的一刻,涉案背囊已在被告左手邊。惟辯方隨即指出,警署警長曾走遠一段距離,及後將涉案背囊拋向被告左手邊,那個背囊其實並非屬於被告。吳同意警署警長曾將背囊拋向被告左邊一說,惟不同意那個背囊不屬被告的說法。不過,吳在覆問下供稱,其實她看不到警署警長拋背囊,亦沒特別留意警署警長曾經走開。 :^(:^(:^(:^(:^(:^(:^( 割唔割驚長好呢
女警吳燕華:
民陣今年元旦發起的遊行,其間遭警方腰斬。有理工大學男生當天遭防暴警追捕,事後被指背囊內藏有多個裝上鐵釘的透明膠管。男生否認控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有份追捕被告的女警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同袍和被告糾纏後,她曾一度走開,並將涉案背囊拋向被告左手邊,惟她不同意有關背囊根本不屬被告。女警又承認被告和同袍糾纏時曾另遭警員用警棍毆打,但已忘記當時打了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