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何俊堯:作供警員口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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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戰記
2020-6-20 00:06:00
中六生涉藏鐵鈎六角匙等 官指警口供存疑裁脫罪
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堵塞道路,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防暴警發現在西環一個公廁內管有鐵鈎、六角匙、金屬絲等,控以一項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男生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即日頒下判決,指出
作供警員口供存疑,裁定男生脫罪,但指他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被告為中六學生程彥璋(17歲),他散庭後表示滿意判決,認同法庭在本案中彰顯公義,又指出警方「某程度上係濫捕」。被告母親亦有陪伴兒子出庭,對他脫罪感「鬆一口氣」。
拘捕被告的警員鄭嘉俊今早作供,稱案發11月12日晚上10時,他與同僚前往卑路乍灣公園掃蕩,在男廁發現被告反鎖廁格內,並在被告離開廁格時對他搜身,搜出手套、膠水、電筒、鐵鈎、六角匙及50支長金屬絲,遂將其拘捕。
裁判官何俊堯裁決表示,控方只傳召鄭嘉俊作供,雖他供稱案發仍有另一警長在場,但控方沒有傳召該警長,令鄭嘉俊的供辭變得重要。
何官仔細分析鄭嘉俊的證供,指出其供辭疑點重重,例如他在
記事簿及口供紙均表示「制服」被告,惟在庭上卻説「截停」
;
以及他作供時起初曾稱目睹警長於案發時有所動作,更當庭示範,惟後來又說「睇唔到沙展做咩」,故質疑鄭嘉俊未有將案發過程完整道出。
何官指出,由於鄭嘉俊是唯一控方證人,若法庭對他作供存疑,代表
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宣告被告脫罪。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619/s00001/159256333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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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尼蛋糕
2020-6-20 00:08:07
口供都唔識作
:^(
齋藤畢鳥
2020-6-20 00:09:50
呢個官就快俾人告暴動
:^(
舞腦音
2020-6-20 00:10:28
誠實証人
:^(
泛民愛販民
2020-6-20 00:11:10
原來自招嫌疑都係罪黎, 100歲唔死都有新野學
:^(
第2把膠椅
2020-6-20 00:16:12
屌你老母 乜唔係應該學吠重儀話齋: 口供唔一致, 無夾口供
記事簿 + 口供紙 + 庭上作供 都唔一樣先係正路呀,
如果走狗鄭嘉俊講返佢記事簿口供紙D野出黎既話仲唔係夾定?
何俊堯係咪想死?
:^(
:^(
:^(
冷風吹對鏡自說
2020-6-20 00:19:02
何官快啲拎返本bno先
:^(
UST南亞仔
2020-6-20 00:39:00
水官危險啲
:^(
神曲終章
2020-6-20 00: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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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一彈先
2020-6-20 00:47:48
真心求教
成日睇新聞話d法官點點點,但唔係陪審團話事既咩?
煩膠林
2020-6-20 0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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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收貨
2020-6-20 00:55:20
高院先陪審喎師兄
林夕
2020-6-20 01:01:17
此回覆已被刪除
巴絲肝連
2020-6-20 01:01:53
我第一眼睇左裁判官何君堯
來自未來
2020-6-20 01:02:27
此回覆已被刪除
黑白地獄
2020-6-20 01:05:30
鄭嘉俊
林夕
2020-6-20 01:07:47
此回覆已被刪除
巴膠會戰勝歸來
2020-6-20 01:09:11
[法律戰線救手足] 打甩暴動罪!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https://lih.kg/fBrPHS
胸搜到黑帶
2020-6-20 01:12:58
以為何澤堯
彈一彈先
2020-6-20 01:43:53
完全明白晒 原來係咁黑暗
:^(
李建日
2020-6-20 01:53:36
裁判官係裁判法院
區院=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法官唔是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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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
2020-6-20 01:57:45
此回覆已被刪除
窩利抽射
2020-6-20 02:01:22
dllm成半case 都係黑警鳩up
誠實證人個屁
月中獨酌
2020-6-20 02:06:01
其實咁當唔當比假口供?
洛杉磯
2020-6-20 03:01:05
Push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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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堵塞道路,當中一名中六男生被防暴警發現在西環一個公廁內管有鐵鈎、六角匙、金屬絲等,控以一項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男生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即日頒下判決,指出作供警員口供存疑,裁定男生脫罪,但指他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被告為中六學生程彥璋(17歲),他散庭後表示滿意判決,認同法庭在本案中彰顯公義,又指出警方「某程度上係濫捕」。被告母親亦有陪伴兒子出庭,對他脫罪感「鬆一口氣」。
拘捕被告的警員鄭嘉俊今早作供,稱案發11月12日晚上10時,他與同僚前往卑路乍灣公園掃蕩,在男廁發現被告反鎖廁格內,並在被告離開廁格時對他搜身,搜出手套、膠水、電筒、鐵鈎、六角匙及50支長金屬絲,遂將其拘捕。
裁判官何俊堯裁決表示,控方只傳召鄭嘉俊作供,雖他供稱案發仍有另一警長在場,但控方沒有傳召該警長,令鄭嘉俊的供辭變得重要。
何官仔細分析鄭嘉俊的證供,指出其供辭疑點重重,例如他在記事簿及口供紙均表示「制服」被告,惟在庭上卻説「截停」;以及他作供時起初曾稱目睹警長於案發時有所動作,更當庭示範,惟後來又說「睇唔到沙展做咩」,故質疑鄭嘉俊未有將案發過程完整道出。何官指出,由於鄭嘉俊是唯一控方證人,若法庭對他作供存疑,代表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宣告被告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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