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疑衝紅燈撞傷女途人 警員否認危險駕駛受審
第 1 頁
下一頁
天狼星A
2020-6-8 14:48:36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08/LAWAYU7QVRKY67UZDS7MQA674A/
警員去年3月深夜奉召處理一宗暈倒事故時,在秀茂坪疑衝紅燈,撞傷一名居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的夜歸女子。受傷女子頭部骨折,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肇事警員表示願意承認不小心駕駛,但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警員於警誡下稱警車當時亮起警號燈。案件裁定表證成立,肇事警員選擇不自辯,辯方正播放警車上的車CAM片段。
控罪指,被告陳家傑(46歲)於去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振華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警車,引致女子蔣一平身體受嚴重傷害。
女事主蔣一平供稱,當晚約11時10分,她乘小巴在秀茂坪康濤角落車,經斑馬線欲步往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寓所,當時行人過路燈顯示為綠燈。惟其間她遭一輛警車撞倒,並失去意識。蔣被送往聯合醫院、及後轉送伊利沙伯醫院急診室治療,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
辯方盤問指,蔣當時雙手拿著肯德基外賣,蔣同意,並透露她在肯德基工作。辯方又指,身穿深色衫的蔣當時手提重物,故過馬路時身軀向下蹲,蔣回應稱「唔知,唔記得」,亦不記得當時是否身穿深色衫。辯方續指,當蔣過馬路時,其實行人過路燈的綠燈已在閃爍,蔣回應指不知道。辯方並指當救護員到場時,蔣清醒並可與救護員對答,她亦謂不記得。
案發時身處現場的休班高級督察黃震威供稱,當時剛下班,與事主在相約時間同時過馬路,其間行人過路燈的綠燈閃爍,他遂加快腳步。當他過完馬路後,聽到身後傳來「砰」一聲,並聽到煞車聲和女子尖叫聲,轉身看見一名女子在警車前倒下。他估計,由他看見綠燈閃爍直至發生意外,其間大約10秒;惟由於他當時「打斜」過馬路,沒留意該女子是與他同一方向、抑或是從相反方向過馬路。
奉召到場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員翁仲文則指,案發現場交通稀疏,當時正下微雨、地面濕。事後他檢查被告所駕駛的警車和現場交通燈設備,一切正常。
【案件編號:KTCC1545/19】
記者 楊思雅
Ads
天狼星A
2020-6-8 14:48:47
一年前
https://lihkg.com/thread/1052870/page/1
蘭花傳奇
2020-6-8 14:49:18
https://t.me/popopodie
我哋明白好多仔女因發夢比畀屋企人封鎖經濟
希望藉此可以幫到仔女
仔女有需要可以入黎
家長所捐助的物資,將悉數用於仔女身上
資料絕對保密
https://t.me/popopodie
如果真的太好
2020-6-8 14:51:44
此回覆已被刪除
我要口罩呀
2020-6-8 14:51:47
此回覆已被刪除
塑料喜(反田)
2020-6-8 14:52:34
藍衫撞白衫狗嫂
:^(
哇屌
2020-6-8 14:53:42
平常人就入硬
狗有特權就唔知
就算行人衝紅燈被撞其實都係司機錯
黃老邪神
2020-6-8 14:53:56
以後黑警開晒燈車死香港人都會無罪
哇屌
2020-6-8 14:55:52
9成係
:^(
老散狗嫂的話肯定私了算
:^(
.com
2020-6-8 14:56:15
此回覆已被刪除
Show胳肋底
2020-6-8 14:57:26
此回覆已被刪除
Ads
塑料喜(反田)
2020-6-8 14:59:26
No
狗撞狗
有gay蔬菜
2020-6-8 14:59:32
此回覆已被刪除
推post_Xander
2020-6-8 15:14:44
狗咬狗
笑撚死
死基佬TerenceNam
2020-6-8 15:15:39
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的夜歸女子
:^(
死基佬TerenceNam
2020-6-8 15:16:13
犯法就係犯法
除非你係警甴
天空龍
2020-6-8 15:18:29
撞倒普通巿民 100%無事
...
2020-6-8 15:22:45
唔開車燈車死人都會無罪
:^(
...
2020-6-8 15:23:14
市民會被控不小心過馬路
:^(
5天氣不似預期
2020-6-8 15:25:13
:^(
Ghysi
2020-6-8 15:27:33
差人洗乜講證據,直接否認就得架啦
:^(
Ads
巴斯德
2020-6-8 15:28:51
此回覆已被刪除
我好中意返工
2020-6-8 15:29:51
唔好撞啲咁出名既咪冇事
:^(
Fatso
2020-6-8 15:30:33
喺KFC做嘅白衫水炮車???
天狼星A
2020-6-8 18:11:30
做雞是對的
第 1 頁
下一頁
警員去年3月深夜奉召處理一宗暈倒事故時,在秀茂坪疑衝紅燈,撞傷一名居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的夜歸女子。受傷女子頭部骨折,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肇事警員表示願意承認不小心駕駛,但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警員於警誡下稱警車當時亮起警號燈。案件裁定表證成立,肇事警員選擇不自辯,辯方正播放警車上的車CAM片段。
控罪指,被告陳家傑(46歲)於去年3月8日在秀茂坪康寧道與振華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警車,引致女子蔣一平身體受嚴重傷害。
女事主蔣一平供稱,當晚約11時10分,她乘小巴在秀茂坪康濤角落車,經斑馬線欲步往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寓所,當時行人過路燈顯示為綠燈。惟其間她遭一輛警車撞倒,並失去意識。蔣被送往聯合醫院、及後轉送伊利沙伯醫院急診室治療,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
辯方盤問指,蔣當時雙手拿著肯德基外賣,蔣同意,並透露她在肯德基工作。辯方又指,身穿深色衫的蔣當時手提重物,故過馬路時身軀向下蹲,蔣回應稱「唔知,唔記得」,亦不記得當時是否身穿深色衫。辯方續指,當蔣過馬路時,其實行人過路燈的綠燈已在閃爍,蔣回應指不知道。辯方並指當救護員到場時,蔣清醒並可與救護員對答,她亦謂不記得。
案發時身處現場的休班高級督察黃震威供稱,當時剛下班,與事主在相約時間同時過馬路,其間行人過路燈的綠燈閃爍,他遂加快腳步。當他過完馬路後,聽到身後傳來「砰」一聲,並聽到煞車聲和女子尖叫聲,轉身看見一名女子在警車前倒下。他估計,由他看見綠燈閃爍直至發生意外,其間大約10秒;惟由於他當時「打斜」過馬路,沒留意該女子是與他同一方向、抑或是從相反方向過馬路。
奉召到場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員翁仲文則指,案發現場交通稀疏,當時正下微雨、地面濕。事後他檢查被告所駕駛的警車和現場交通燈設備,一切正常。
【案件編號:KTCC1545/19】
記者 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