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師新手感想:法庭好兒戲
一線鷹迷(迷羊) 2020-1-21 23:20:04 btw 樓豬想要睇耐啲同有料到
你搵啲入左答辯程序case再去啦

Ads

唔係咁易㗎 2020-1-21 23:20:37 1. doj 係有discretion 決定告唔告,但係個考慮因素係睇證據,prospect等等,要唔要特赦,或者selective prosecution 呢d 根本唔係doj 可以考慮因素,要特赦要唔告呢d 政治手法應該搵林鄭,如果唔係根本等於要求doj 逾權

2. 所有criminal案提堂都係要經mag 仔,就算謀殺都係經mag 仔再committal 去high court,要jury 就要告上high court, 姐係量刑起點又高d,到時又變左doj 專登搵d 重罪黎告
咁究竟係想輕手d 定 點
:^(
:^(
真係好難服侍
... 2020-1-21 23:21:17 中共係主謀
港共 警隊 法官係幫兇
他日其他部門都加入打壓香港人的行列
到時佢地都係幫兇
Lonzoballllll 2020-1-21 23:21:22
品精絲 2020-1-21 23:22:39 好撚細聲
耳殘撚聽得好辛苦
:^(
綠帽奇俠 2020-1-21 23:26:49
:^(
通櫃小仙子 2020-1-21 23:31:46 多謝巴打
就喺黑警死全家
:^(
誠逸樹喜69 2020-1-21 23:32:12 辛苦曬手足,辛苦樓主
:^(
出黎見耶穌 2020-1-21 23:32:59 法官律師咪又係人
:^(
趕盡殺絕 2020-1-21 23:36:15 此回覆已被刪除
這裡會有想像 2020-1-21 23:38:43
:^(
:^(
馬道立仲要吹風話開24小時法庭
不停玩程序、玩費用、玩時間
唔洗預期可以還手足一個公義,真係唔洗諗
我都好想樂觀
但實際上就係一場建築係手足犧牲之上嘅司法災難

Ads

掃地研究生 2020-1-21 23:38:49 講多個笑話你知:法官唔屌得,會告你藐視法庭
:^(
1500 2020-1-21 23:39:28 1.法官相對上獨立好多,但DOJ 某程度上好唔中立
因為香港又冇普選 DOJ就777選擇既,所以好難唔拉埋一齊講
同埋胡仙案咪考慮公眾利益唔告囉
https://www.master-insight.com/%E7%9F%B3%E6%B0%B8%E6%B3%B0%EF%BC%9A%E8%AA%AA%E6%B3%95%E6%B2%BB%E8%88%87%E6%94%BF%E6%B2%BB%E7%84%A1%E9%97%9C%E6%98%AF%E8%87%AA%E6%AC%BA%E6%AC%BA%E4%BA%BA/
石永泰 :胡仙案有證據,但因為檢控守則說因為公眾利益,所以就不檢控了,所以違法都不一定是必究。


2.第二點我講得唔好,我意思係呢樣就真係要改制,例如mag仔都應該要有陪審團,1990年代有人提過但不了了之
同埋由被告選擇 用唔用陪審團之類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1567
降雨 2020-1-21 23:42:31 去到法律層面就要交俾黃色法律手足接力,靠你地,要資金就出聲
狗嫂屎眼好臭 2020-1-21 23:45:43 屌你老母主控官即係政府啲人?
律政司?
星火燎原 2020-1-21 23:46:24 但宜家控方俾人鬧完都唔改
依然每單案都準備唔齊料
法官幾嬲咪又係批準押後
誠哥的繼承者們 2020-1-21 23:47:38 你聽唔明我講乜

第一,我無講法律唔「專業」,我係話任「外行人」都可以批判「專業」,而「外行人」既批判可以係好中point而有建設性,「專業」人士對所有批評用「專業」做擋箭牌只係保護主義

第二,所有法律程序都係法律「專業」一部份,我完全唔明你點將兩者分割
彩虹邊的羽毛 2020-1-21 23:47:46 唔識法律,但想問還押咁耐,如果第日判無罪可否追回任何補償?..法庭同檢控方有又無後果?
狗嫂屎眼好臭 2020-1-21 23:48:58 Ar diu跟現行法律判有咩問題
:^(

用規則未審先鎖鳩你10個8個星期都係跟現行規則姐
:^(
星火燎原 2020-1-21 23:50:35 因為唔係控方問 係法官問要記錄低
烏鴉落陽 2020-1-21 23:54:14 還押咁耐/審訊一再押後除咗要手足未被判刑先服刑,更陰毒就係要消耗手足,同整個抗爭社群嘅資源。
喺一個冇民主嘅地方,呢啲所謂法庭審判根本係政治操作,係獨裁者迫害我哋嘅工具。
香港唔係法治已死,而係從來都冇法治。

Ads

安全第一 2020-1-21 23:58:12 但係上次聽咗差唔到四個鐘...
唔係咁易㗎 2020-1-22 00:08:25 1.胡仙案係唔告,亦係有證據之下因公眾利益就唔告

但係咁既做法被當時民主派屌到痴線,甚至叫梁愛詩落台

如果今次因為係手足被告,就直接要求doj 用同一做法,明明有哂證據都唔告,就真係輸打贏要,以法律達到目的啦

再者,胡仙係一單案,今次講緊成千個手足,叫doj 係有證據下,揀邊個告邊個唔告,點揀都實有人challenge, 高調blanket 一刀切唔告亦唔係doj ambit 入面

呢d 一定係政治訴求黎,對doj 講只係緣木求魚,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 doj 冇權亦睬你都傻

2. 如果按你最新講法,就唔係doj 特登揀冇jury 既court 黎告啦,係成個jury 制度要改革,但叫mag 仔咁多case 都要搵jury, practically feasible or not 我真係唔知
振英送你去大灣 2020-1-22 00:15:39 對個犯好唔公平 不論係咪手足都好
而家見係示威既特登拖耐啲
:^(
:^(
Lech_Walesa 2020-1-22 00:17:38 香港法律體系係「完善」㗎!!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