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署長 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
些分易尼粉 2019-7-25 16:28:10 即簽

想搵返張圖係30次999

得一次接聽
十九N展 2019-7-25 16:28:27 咁不如冚世界都唔好入元朗, 等佢變死城, 睇下d大地主會唔會出聲
腦袋是很棒的東西 2019-7-25 16:28:30 [假日消閒] 求元朗好玩好食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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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攝石人 2019-7-25 16:28:45 轉型做宗教祈禱苦行加祈禱會啦
宗教活動係無需轉事先申請
WE_CONNECT 2019-7-25 16:29:03 屌佢老母,食P仔涼份得唔撚得
煙霧煉獄 2019-7-25 1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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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暴go 2019-7-25 16:29:15 從來沒有
純情小雞雞 2019-7-25 16:29:23 警黑共治!
元朗國 係唔會比人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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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y慾人 2019-7-25 16:29:34 即係3:30之前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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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蜂 2019-7-25 16:29:35 佢個反對通知書講緊3點半至11點59分
咁即是3點半前係無反對?
你也不用給我機會 2019-7-25 16:29:40 林奠仲打唔打飛機話香港有集會遊行自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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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衛 2019-7-25 16:29:47 ic
LIKLN 2019-7-25 16:29:47 727 元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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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孝子 2019-7-25 16: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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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咗半個鐘
寂膠 2019-7-25 16:30:29 盧偉聰結束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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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係知叫咩名好 2019-7-25 16:30:35 應該係24小時?
3)凡任何公眾遊行 ——
(a)如遊行意向通知是按照第13A(1)(b)條作出,則警務處處長不得遲於所知會的遊行開始時間前48小時發出反對遊行通知;
(b)如警務處處長根據第13A(2)條接受不少於72小時的較短時間意向通知,則警務處處長不得遲於所知會的遊行開始時間前24小時發出反對遊行通知;

13A.公眾遊行的通知
(1)為施行第13條,舉行公眾遊行的意向通知,須在以下時間以書面方式向警務處處長作出 ——
(a)如屬純為有遺體的殯殮而舉行的公眾遊行,在遊行組成的至少24小時前作出;
(b)如屬其他情況 ——
(i)在不遲於擬舉行遊行當日的上一個星期的同一天的上午11時;或
(ii)如根據第(i)節作出通知的限期的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則在不遲於緊接該日前的第一個非公眾假期的日子的上午11時。
(2)儘管有第(1)款的規定,警務處處長可接受較該款指明時間為短的通知,而在任何情況下,如警務處處長合理地信納該通知不能提早作出,則須接受較該款指明時間為短的通知。
哥基仔 2019-7-25 16:31:06 黑警真係狗 咁撚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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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又點? 2019-7-25 16:31:43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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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無猜 2019-7-25 16:32:05 48小時前未拒絕即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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