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反DQ! 用自己email send 意見書!!! 生產器出嘅不受理
dyyyy 2019-7-10 16: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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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撚完未 2019-7-10 16:36:09
諸如此類 2019-7-10 16:37:19 push
警你老母痴線架 2019-7-10 16:38:10
警你老母痴線架 2019-7-10 16:38:21
二貨課長 2019-7-10 16:39:28 Done. 有冇巴打想過當選舉主任可以隨意DQ嘅時候,即係選舉主任可以DQ到每一個區得一位候選人,咁我哋可以選條撚咩!
濃痰撫穴 2019-7-10 16:39:58
耐心就有希望 2019-7-10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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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抵玩 2019-7-10 16:40:16 已SEND
阿記神鋒 2019-7-10 16:41:57 Push
吾朗美 2019-7-10 16:42:08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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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夜神月 2019-7-10 16:42:27
PlanetNine 2019-7-10 16: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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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多email account 就send幾多
梁競徽反送中 2019-7-10 16:42:58 push
piggy516 2019-7-10 16:44:44 有冇辦法搵返之前嗰個email, 唔記得咗點寫自己作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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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山先生 2019-7-10 16:44:47 此回覆已被刪除
最壞嘅壞人 2019-7-10 16:45:26 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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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uck 2019-7-10 16:46:1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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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慕玹 2019-7-10 16:47:44 此回覆已被刪除
諗咗一個鐘 2019-7-10 16:47:45 此回覆已被刪除
料敵先機 2019-7-10 16: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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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都太多 2019-7-10 16:49:22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馮驊法官 
eacenq@eac.hk

馮先生: 

自己填 】強烈反對區議會選舉引入確認書DQ候選人 

政府自2016年起濫用「確認書」封殺持不同政見的候選人參選的權利,選管會今次就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指引)進行的公眾諮詢,在《指引》中首次建議在區選中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使用,正式將DQ參選人的確認書制度納入《指引》作政治審查,更侵犯候選人的表達自由。 

《基本法》2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政治審查亦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指引》第三章提名候選人程序第3.9(b)段,建議正式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篩選參選人。我作為香港市民強烈反對上述建議,原因如下: 
選舉主任根據候選人過往言論(甚至網上帖文)裁定候選人政治立場是否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形同剝奪政治權利, 政府不斷DQ候選人,用選舉主任作工具把「眼中釘」剔除於選舉之外,嚴重損害本港法治精神,並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和競爭力, 政府建議的「確認書」,抵觸香港公民受《基本法》和國際條約保障的參選權及選舉權,是侵犯人權, 聲明是否有效全由選舉主任一個人決定,選舉主任決定並沒有機制上訴和提出反對, 《指引》建議候選人須『真誠地簽署』確認書,但卻沒有客觀的衡量準則,徹頭徹尾以言入罪,令香港變成文字獄

此外,我對今次諮詢有以下意見:自己填

每個香港市民都應獲平等的選舉權,我強烈反對在任何選舉以政治原因褫奪候選人資格,再次要求: 
1. 政府立即撤回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引入確認書供選舉主任政治篩選參選人的建議 
2. 延長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期至7月31日 
3. 盡快再次舉行公眾諮詢大會,聆聽公眾意見 

我同意將意見書作公開資料處理。 

一名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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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名好煩 2019-7-10 16:50:08
Zouma_5 2019-7-10 16:50:1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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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繼續推 2019-7-10 16: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