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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錯組別 打錯對手 揀錯裁判 天意:^(
上得擂台就要有隨時死嘅覺悟
好耐嫁啦呢單野:^(
好耐嫁啦呢單野:^( 拳總前高層出黎指控當日嘅疏忽
好耐嫁啦呢單野:^( 拳總前高層出黎指控當日嘅疏忽 個前高層明知好多問題 到而家死人先出黎講
年僅18歲的死者李懷恩2015年4月在深水埗北河街市政大樓參加拳擊賽,按拳擊條例規定,他只能參加配帶頭盔作賽的17至18歳青年組賽事,但賽事當日競賽委員把死者安排在不能載頭盔作賽的19至40歳成人組別出賽,他的對手為一名22歳選手。翁同批評,當日負責量重程序的競賽主任失職,因李懷恩體重只有64.8公斤,對手則有68.9公斤,「我從未見過拳手磅數相差咁遠,負責人通常見到新人比賽,會建議64.8公斤拳手減磅降級至64公斤級別作賽,先會同級較技,唔會畀兩個人照打。」
一般拳擊比賽規定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賽事負責人在場監督及為安全把關,但翁同稱當日賽事無任何負責人在場,負責裁判及後更被揭發原來當日正進行考核,並非專業裁判,「竟然喺無負責人監督情況下,由一個喺台上考緊試嘅裁判任由兩個首次參賽新進選手打,無專人意識到危險叫停比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