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記者: 發現林鄭涉嫌違反西九條例!
tzuyu男友 2017-2-23 11:09:09 pushhh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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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9 2017-2-23 11:15:44
土方十四郎 2017-2-23 11:16:12
岩岩睇過晒今日幾份大報⋯
一格仔都無提過!

香港D記者真係好對唔住傳真社既記者!
搵到單勁料不過無人理

蘋果快啲做野啦屌
:^(
Oreo 2017-2-23 11:19:34 啲報紙佬撚夠膽報咩
:^(
畢氏定理 2017-2-23 11:28:12
少年水族師 2017-2-23 11:34:19 唔係個個都知道嘅咩?
:^(
瀨尿牛睪丸 2017-2-23 11:35:16 留名
獨角驢子 2017-2-23 12:05:57 推!
馬仔 2017-2-23 12:10:48 其實仲有董伯伯同張曉明係咁過林鄭係中央欽點都可以搞大佢,
不過又係無人理⋯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26條「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任何人不可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關於他們,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否則屬非法行為。
小學未畢業 2017-2-23 15:28:04
:^(
變身★RIDER 2017-2-23 15:49:47 要日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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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ESE 2017-2-23 15:52:46 此回覆已被刪除
:O) 2017-2-23 18:09:55
其實仲有董伯伯同張曉明係咁過林鄭係中央欽點都可以搞大佢,
不過又係無人理⋯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26條「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任何人不可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關於他們,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否則屬非法行為。

咪臭係
:^(
在此登入 2017-2-23 20:12:13 push
嗲豆 2017-2-23 21:00:33 此回覆已被刪除
殺戮都市 2017-2-23 22:17:16 極醜惡
蘑菇毒病患者1 2017-2-23 22:21:01 留意下發生咩事先
你估我想架? 2017-2-23 22:23:17 置頂
清水灣首席控衛 2017-2-23 22:43:09
離撚哂譜
殺戮都市 2017-2-23 23:15:28
其實仲有董伯伯同張曉明係咁過林鄭係中央欽點都可以搞大佢,
不過又係無人理⋯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26條「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任何人不可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布關於他們,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否則屬非法行為。

咪臭係
:^(

條友響大陸講乜都得
清水灣首席控衛 2017-2-23 23:21:48 個post好少人理
:^(

連登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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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仔 2017-2-24 01:47:23
置頂

有無admin 人可以幫手?
冬瓜豆腐 2017-2-24 04:35:13 屌,最撚緊要嘅無人理
快手 2017-2-24 05:14:26 pish
貓天 2017-2-24 0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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